猕猴

误将猕猴当宠物养江西省高安市这位小伙子

发布时间:2023/4/9 16:02:12   

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社会的发展态势日新月异,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物质水平节节攀高,另一方面与之矛盾的是在这样的时代的背景下正出现越来越多的“空巢”青年。为了缓解精神世界空洞化,很多青少年们都会选择豢养一只宠物来常伴左右。而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狗来做自己的朋友,曾经有民俗:“和人相处久了,我更喜欢跟狗在一起”这正是因为狗狗具备了忠诚、贴心、可爱等等特质,从而受到人们青睐和喜爱。而江西高安就有位“老表”他就不走寻常路。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下;

好家伙!原来在年9月的时候,当地警方接到了群众举报,举报称当地有人正通过网络买卖猴子。这还得了!民警接警后高度重视,随后便根据举报线索,民警乔装为买家身份和嫌疑人付某取得了联系,最后顺藤摸瓜,在10月的时候,将嫌疑人付某抓获。你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嫌疑人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但还是在民警的周密安排下给一网打尽了。这里我们要给处于一线与嫌疑人斗智斗勇的民警同志打个CALL。你们辛苦了!

身陷囹圄的嫌疑人付某称这只猕猴原来是其在年七八月份的时候从网上花了一万块钱收购过来的,这次准备以元的价格转手。让人没想到的是,付某在接受盘问时坚称他自己并不知道这是猕猴,一直将猕猴当成宠物来养,也并不知道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法理无情!据悉当地警方找来了林业局野保站的工作人员对涉事的野生动物做了初步的判断,被认定为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非法买卖,目前这只猕猴已经被野保站的工作人员带回了动物园,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位江西老表法律观念淡薄,非法收购、豢养、运输国家珍惜保护动物。被抓捕后,茫然不知道自己闯下了多大的祸端。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宠物养来着。这正是对法律懵懂无知的表现。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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