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什么时间好 http://pf.39.net/bdfyy/bdfjc/150228/4582717.html19岁大学生小陈在森林公园游玩时,冲上山坡遇到猕猴,随后因惊吓跳下山坡而摔伤。小陈起诉要求森林公园赔偿,法院能支持吗?近日,苏州虎丘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判决森林公园不承担侵权责任。游客:山坡上遇猕猴受惊吓摔伤年10月某日下午,小陈与同伴一同进入森林公园游玩,二人沿石板路行走时,发现有多名游客驻足朝路边山坡上的树木方向观看,有游客拍照。小陈与同伴离开石板路上了山坡。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小陈称:“我当时想穿越山坡到上方视野开阔的地方拍照,但上了坡不到十秒钟就有一个猕猴扑过来,好像要抓挠我,我转身就逃,不小心摔下了山坡。”小陈在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协助下送医救治,经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错位,至起诉时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小陈认为,森林公园明知山中有野生猕猴,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森林公园赔偿医保未报销部分共元。森林公园: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庭审中,森林公园辩称,小陈摔伤是其自身不当行为所致,森林公园已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不应担责。监控录像记录了事件经过:事发当日14时50分,小陈和同伴相继突然大步冲上山坡,50余秒后,只见小陈快速跳下山坡至石板路上,不慎摔倒在地,而同伴则大步跑下山坡,停住了脚步。约20秒后,距事发地点数米处的树枝上出现一只猕猴。法院查明,森林公园入口处放置了提示牌,载明“游客在游玩途中切勿主动戏逗猕猴,避免被猕猴攻击而受伤”;在通向事发现场的石板路的两处显著位置设置了提示牌,载明“提示:猕猴出没,注意安全。野生猕猴只适合远观”。法院调查了解到,事发处的山坡坡长约三四米,坡度约30度,与石板路衔接的地方较平坦。还查明,猕猴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判决:游客自行担责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是小陈在山坡上是否遇到了猕猴,二是森林公园应否向小陈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争议焦点一:结合事发前多名游客驻足观看及拍照、小陈及同伴的行为、事发后出现的猕猴、森林公园在多处提示有猕猴出没,可推断小陈在山坡上遇到了猕猴。关于争议焦点二:要分析森林公园是否存在过错。监控显示,小陈和同伴在山坡上逗留的时间远超正常时间,可推断二人极有可能系逗留在山坡上近距离观看猕猴。小陈作为一名成年人,未注意安全而选择跳下山坡,导致摔伤,应自行承担风险。公园入口处、石板路上显著位置均设置了提示牌,提醒猕猴只适合远观。森林公园在小陈受伤后也及时予以协助,使其得以救治,已尽到了提醒和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审理后认为,森林公园对小陈的受伤不存在过错,判决驳回小陈的诉请。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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