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猕猴 >> 猕猴生活环境 >> 遵义一男子用捕猎套获野生猕猴一只,被依法
年2月27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对卢某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依法向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网络配图
基本案情:年10月,卢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用自己在网上购买的弹簧套、塑料踏等作案工具捕猎套获野生猕猴一只。经鉴定,该猕猴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猕猴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构建生态环境的自然因素,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固有组成部分,卢某非法捕猎猕猴的行为不仅涉嫌构成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也破坏了珍贵野生动物资源,影响了生态环境,损坏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案是自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汇川区起诉的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提醒:许多疾病的病原体都是在对野生动物猎捕、饲养、宰杀、食用等过程中传播产生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检察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娟
责编:路明编审:高蔚东RECOMMEND推荐阅读直播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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